2009年8月17日星期一

親愛的瑪嘉烈之後的事

事源是,我寫好“親愛的瑪嘉烈”之後,我一位跟瑪嘉烈遭遇差不多的朋友,誤以為我寫的是她。然後,我那朋友在她自己的網誌上,對於我的所作所為表示不滿、憤怒,之餘此類的。而這樣戲劇性的事,我自然要告訴另一位主角。

「哈哈哈哈哈哈哈哈......」在瑪嘉烈聽過那篇“親愛的瑪嘉烈”的小插曲之後,她已經顧不了儀態。基於要人在大笑中停下來是一件非常不人道的事,所以我實在不願阻止她繼續花枝亂顫。當然,前提是她的雙手,沒有因為笑得太忘形而老是打在我身上。

還好,在她要笑得缺氧而死之前,她那破壞形象的舉動已經停了下來。顯然,她還有事想問:「你這懶鬼根本不會跟那小女孩解釋的,對吧?」

「解釋也無用嘛,這樣搶著要對號入坐,我可阻止不來。」沒錯,我是懶鬼,這實在沒必要否認的。

「何況,這個小女孩又不是那個特別待遇的人,不然你動作會快一點。」瑪嘉烈說到重點了,這個特別待遇的人,絕對是我的軟肋。因為她於我而言太重要,重要得我可以為她做太多事。

「對呀,我對妳也不會有特別待遇。」不過現在,我只想聊別的事,甚麼也好,只要別在她身上打轉就好。

「哈,你想我希罕嗎?」跟那價值二百五十六個哈的小插曲相比,我這個沒甚麼營養的笑話值一個。

還沒等我答話,瑪嘉烈就開始抱怨我的所作所為:「說起來,你好意思說我風風火火、勇往直前?你自己還不是差不多一樣的不計後果。」大概這是朋友當得太久的壞處,彼此之間的了解,未免太深入了。 我聳肩:「沒辦法啦,可惜我是水瓶座嘛。」

「水瓶座又怎樣?」瑪嘉烈一臉的不明所以。

「已經,沒怎麼樣了啦。」因為我該死的忘了,她根本不聽楊千嬅。

「那,還會寫我的事?」

「可能吧,妳不願意讓我寫了嗎?」

「我沒所謂,反正無論你怎樣寫,其實都是寫你自己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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